一、公保給付部分:
審定機關:台灣銀行公教保險部
1.請您連結臺灣銀行全球資訊網,透過公保系統進行試算
2.點選:政策性業務/公保服務/公保e系統/被保險人登錄
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備妥健保卡,輸入健保卡註冊密碼,登入該系統
3.點選左側「保險給付試算」功能,進入「試算資料登錄」
退休試算:(填寫第一、二及第五項即可試算)
說明:填寫退保日期(即退休生效日)、退休原因及曾領或本次請領之一次養老給付有無辦理優存後,即可產製出公保養老給付試算表,可查看一次養老給付或養老年金給付試算金額。
二、私校退撫部分
審定機關: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管理委員會
1.舊制給與金(98年12月31日以前之年資)
計算式 =(最後在職薪級之本(年功)薪 + 930)x 基數
基數計算原則:
(1)年資15年以上=年資*2+1,年資15年以下=年資*2-1,未滿6個月給1個基數
(2)職員最高30年基數61,教師最高40年基數81
例如:3年5個月=(3*2)-1+1=基數6
15年6個月=(15*2)+1+1=基數32
2.新制儲金本息(99年1月1日以後之年資)
計算式 = 個人退撫儲金專戶庫存單位數 x 適用基準日之淨值
3.增額提撥本息(本校於104年6月1日開始,視個人申辦情況而定)
計算式 = 個人增額提撥專戶庫存單位數 x 適用基準日之淨值
可以至【私校退撫儲金投資平台】查詢現有儲金投資情形https://ecorp.chinatrust.com.tw/cts/loginAction.do
備註:
1.依規定期限內送件者,舊制給與金將於生效日起1個月內撥付(遇例假日順延);新制儲金及增額提撥本息將於生效日後2個月內撥付。
2.申請提前結清者,舊制給與金、新制儲金及增額提撥本息均於生效當日撥付(遇例假日順延),結清後至生效日期間所提繳之本金,則於生效日後2個月內無息撥付。
3.依金錢信託契約書內容,信託財產申購及贖回(含每月撥繳儲金、庫存單位數轉換及贖回等)所適用之淨值基準日為每月17日(遇例假日提前)。
例:新制儲金及增額提撥本息之撥付時序(依規定期限內送件)
申請提前結清之適用淨值基準日為生效月份前2個月之17日淨值。
例:8月1日退休生效,提前結清之淨值基準日為6月17日)。